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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8字号:[ ]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任会议决定,2016年6月30日上午在龙舟坪城区召开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时间半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
  2.会议地点:综合办公大楼3288会议室。
  二、会议建议议题
  1.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3.决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修订)》施行时间;
  4.人事任免;
  5.其他。
  三、会议列席人员
  1.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县级干部向松林、余志鹏,相关工委负责人何运嵩、熊兆安、汤吉阶、漆昌锦、刘晓云、吴昌兰;办公室正科级干部李德军;
  3.自治县委组织部、自治县政府办公室、经信局、国网长阳供电公司、城管局负责人(其中经信局、国网长阳供电公司、城管局负责人2人);龙舟坪镇、大堰乡人大副主席;宜昌市五届人大代表:吴平(女,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喻承明(湖北长阳清江煤炭矿务局局长);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吕学银(长阳电力公司路灯管理所所长),皮玉伟(贺家坪镇综治办副主任),姚德峰(高家堰镇魏家洲村村民),柳振操(磨市镇磨市村总支委员)。
  四、其他事宜
  1.自治县人民政府将提请会议审议的报告印制50份,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会议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印制35份(印制格式等要求请与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于6月29日中午12:00前送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同时请将报告的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cyrdbzhk@163.com
  2.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
  3.请龙舟坪镇、磨市镇、大堰乡、贺家坪镇、高家堰镇人大主席团负责通知居住在本乡镇列席会议的市、自治县人大代表参加会议;请龙舟坪镇人大主席团联系2名公民旁听会议。
  4.乡镇参会人员请于6月29日18:00前在清江花园酒店报到。
  5.请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中国长阳网站安排记者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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