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已于2017年1月18日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7年1月18日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通过)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的监督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脱贫、领先、进位、厚积”的目标要求,在县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推进法治长阳建设、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建设都市后花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根据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按照2017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制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法定工作报告(8个)
1.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法工委)
2.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工委)
3.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预工委)
4.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预工委)
5.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县级决算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预工委)
6.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代工委)
7.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预工委)
8.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工委)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个)
1.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停车场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工委)
2.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教工委)
3.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工委)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4个)
1.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工作拟安排在3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工委)
2.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工作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第5次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工委)
3.对《湖北省农村五保户供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工作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第5次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法工委)
4.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工作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第7次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教工委)
四、听取和审议其他工作报告(2个)
1.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法工委)
2.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法工委)
五、专题调研或视察
对全县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民工委)
六、专题询问
对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工委)
七、关于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检查督办(9个)
1.检查督办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拟安排在3月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进行测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法工委)
2.检查督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拟安排在4月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进行测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工委)
3.检查督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拟安排在4月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进行测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工委)
4.检查督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拟安排在8月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进行测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法工委)
5.检查督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城区停车场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拟安排在10月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进行测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工委)
6.检查督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农村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拟安排在10月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进行测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教工委)
7.检查督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拟安排在8月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进行测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工委)
8.检查督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拟安排在10月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进行测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工委)
9.检查督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湖北省农村五保户供养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拟安排在10月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进行测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法工委)
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修改完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办法》。(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法工委)
对列入2017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